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
辦事指南
滄源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布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
辦事指南
滄源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發(fā)布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辦事指南
一、受理范圍
滄源佤族自治縣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十
四條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
建設工程。
二、設立及辦理依據(jù)
1.設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51
號)。
2.辦理依據(jù)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令第5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具體內(nèi)容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wǎng)站
(http://www.gov.cn/)下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住建
部令第51號)具體內(nèi)容可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網(wǎng)站
(http://www.mohurd.gov.cn/)下載。
三、實施機關
州(市)、縣(市、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中國(云南)自由貿(mào)易試驗區(qū)各片
區(qū)管理機構。
四、辦件類型
承諾件。
五、備案條件
(一)予以備案的條件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應予以消防驗收備案:
1.消防驗收備案表信息完整;2.具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具有涉及消防的建設
工程竣工圖紙。
(二)不予備案的情形
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項的,應不予消防驗收備案:
1.消防驗收備案表信息完整;2.具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3.具有涉及消防的建設
工程竣工圖紙。
1
六、政策、技術、數(shù)量限制
本行政確認無政策、技術、數(shù)量限制。
七、申請材料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申請材料目錄
序
號
材料名稱 材料形式 份數(shù) 材料來源 其他要求
1 消防驗收備案表 原件 1份 申請人自備 工程竣工驗收
報告應包含竣
工驗收消防查
驗情況的內(nèi)容。
2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原件 1份 申請人自備
3 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原件及電
子版本cad
格式
1份 申請人自備
八、抽查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 15 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5 個工作日。
十、辦理流程
(一)申請
其他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建設單位應當報消防設計審查
驗收主管部門備案。
窗口受理 :滄源佤族自治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的服務窗口受理。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節(jié)假
日除外。
(二)受理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收到建設單位備案材料后,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準予
受理,并向建設單位發(fā)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結論為準予備
案)。對備案材料不齊全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將當場向建設單位發(fā)送《建設
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結論為不予備案)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
內(nèi)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依法不應辦理消防驗收備
案和備案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將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并發(fā)出《建設工程消防驗
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結論為不予備案)告知。
(三)抽查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其他建設工程按照“雙隨機、一公開”
制度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并通過云南省工程建設
項目審查管理系統(tǒng)、當?shù)刈》亢统青l(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網(wǎng)站等媒體、媒介向社會公示。設
2
有人員密集場所或甲、乙類生產(chǎn)廠房及倉庫的的建設工程抽查比例為 50%,丙類廠房
及倉庫為 30%,其它的建設工程抽查比例為 10%。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其他建設工程被確定為檢查對象之日起十五
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完成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
當通知建設單位,并向社會公示。
(四)確認決定及送達方式
對抽查合格的單位,頒發(f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書》(結論為
該工程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意見書長期有效。對抽查不合格的單位,
下發(f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書》(結論為該工程不符合建設工程消
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建設單位收到檢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應當停止使用建設工程,
并組織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提交《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
案抽查復查申請表》申請復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
起七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意見。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設工程。
送達方式:申請人可到各州(市)、縣(市、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和中國(云
南)自由貿(mào)易試驗區(qū)各片區(qū)管理機構的服務窗口直接領取確認結果。
十一、服務
(一)咨詢
窗口咨詢:滄源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管理機構的服務窗口。
電話咨詢:0883-7121022
(二)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可通過電話或到窗口查詢審批事項辦理進程。
(滄源縣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管理機構公布服務窗口及電話)
(三)監(jiān)督投訴
1.窗口投訴:滄源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管理辦公室(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
管部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電話投訴:0883-7126782。
2.電話投訴:滄源佤族自治縣紀委縣監(jiān)察委派駐縣國土資源和環(huán)境保護局紀檢監(jiān)
察組,聯(lián)系電話:0883-7124818。
3.網(wǎng)絡投訴:滄源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 http://www.cangywan.gov.cn/。
4.信函投訴:滄源佤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通訊地址:滄源佤族自治縣勐
董鎮(zhèn)門佤路 54 號;郵政編碼:677499。
(四)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3
申請人對行政確認決定不服的,自收到行政確認決定之日起 60 日內(nèi)可向作出本
行政決定的同級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人對行政確認決定
不服或?qū)π姓妥h結果不服的,自收到行政確認決定之日起 3 個月內(nèi)或自收到行政復
議決定之日起 15 日內(nèi),可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4
材料補正后符合要求
備案材料
審查
不予備案,發(fā)放《備案/不予備
案憑證》(結論為不予備案)
不應辦理消防
驗收備案或不
符合相關要求
材料不
發(fā)放《備案/不予備案憑證》 齊全
(結論為不予備案),一次
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nèi)容
材料符
合要求
準予備案,發(fā)放《備案/
不予備案憑證》(結論
為準予備案)
申請人提出申請
檢查結
果
發(fā)放《建設工程消防驗
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
書》(結論為該工程符
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
關規(guī)定)
發(fā)放《建設工程消防驗
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
書》(結論為該工程不
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有關規(guī)定)
通知書獲?。ㄔ谑芾泶?/p>
口領?。?/p>
合格
不合格
對備案的其他建設工程
隨機抽查
建設單位組織整改,完成后,向消
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申請復查
決定公開
附件 1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與抽查辦事流程示意圖
滄源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服務窗口
審核備案材料
5
附件 2
樣表 1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
編號:
工程名稱: (印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工程地址 類 別
口新建 口擴建
口改建(裝飾裝修、改變用途、建筑保溫)
工程投資額(萬元) 總建筑面積(㎡)
單位類別 單位名稱
資質(zhì)等
級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項目負責人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移動電話和座
機)
建設單位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
監(jiān)理單位
技 術
服 務
機 構
施工中消防設施檢測
(如有)
竣工驗收消防查驗
(如有)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設計文件施工圖
審查合格書編號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批準開工報告
編號或證明文件編號(依法需辦理的)
制證日期
建筑名稱 結構類型使用性質(zhì) 耐火等級
層數(shù)
高度(m) 長度(m)
占地面
積(m
2)
建筑面積(㎡)
地上 地下 地上 地下
口裝飾裝修
裝修部位 口頂棚 口墻面 口地面 口隔斷 口固定家具 口裝飾織物 口其他
裝修面積(㎡) 裝修所在層數(shù)
口改變用途 使用性質(zhì) 原有用途
口建筑保溫
材料類別 ?A1 ?B1 ?B2 保溫所在層數(shù)
保溫部位 保溫材料
6
施工過程中消防設施檢測情況(如有)
技術服務機構(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情況及意見
一、基本情況
建設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二、符合消防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文件實施情況
設計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三、工程監(jiān)理情況
監(jiān)理單位(公章):
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名: 年 月 日
四、工程施工情況
消防施工專業(yè)分包單位(公章): 施工總承包單位(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項目經(jīng)理簽名: 年 月 日
五、消防設施性能、系統(tǒng)功能聯(lián)調(diào)聯(lián)試情況
技術服務機構(公章):
項目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
7
樣表 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
(文號)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zhì) 量管
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你單位于 年 月
日申請 建設工程(地址: ;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 ;
建筑層數(shù): ;使用性質(zhì): )消防驗收備案,備案申請表編號為 ,提
交的下列備案材料:
□ 1.消防驗收備案表;
□ 2.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 3,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備案材料齊全,準予備案。
?該工程未被確定為檢查對象。
?該工程被確定為檢查對象,我單位將在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檢查,請做
好準備。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備案:□1.依法不應辦理消防驗收備案;□2. 提交的上列第 項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3.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正上
列第 項材料。
(印章)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簽收: 年 月 日
備注:1.本意見書一式兩份,一份交建設單位,一份存檔。
8
樣表 3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通知書
(文號)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
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你單位申請消防驗
收備案的 建設工程(地址: ;建筑面積: ;建筑高度: ;
建筑層數(shù): ;使用性質(zhì): ;備案申請表編號: ;備案憑證文號: )
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經(jīng)檢查:
□該工程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
□該工程不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
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你單位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對上述問題組織整改。整改完成后,應申請復查,復
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章)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簽收: 年 月 日
備注:本意見書一式兩份,一份交建設單位,一份存檔。
9
樣表 4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申請表
工程名稱: (印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手機)
備案表編號 備案憑證文號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復)查結果通知書文號
存在問題整改情況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技術服務機構 設計單位 工程監(jiān)理單位 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簽名):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10
附件3
填表說明
1.填表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建設工程消防技術服務機
構應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建設工程質(zhì)
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
2.填表單位應如實填寫各項內(nèi)容,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承擔相
應的法律后果。
3.填表單位應在申請表中注明“印章”處加蓋單位公章,申請表涉及多頁,需要
加蓋騎縫章,沒有單位公章的,應由其法人或項目負責人簽名(或手?。?。
4.填寫應打印或使用鋼筆和能夠長期保持字跡的墨水,字跡清楚,文字規(guī)范、文
面整潔,不得涂改。
5.表格設定的欄目,應逐項填寫;不需填寫或無相關內(nèi)容的,應劃“\\”。表格
或文書中的“□”,表示可供選擇,在選中內(nèi)容前的“□”內(nèi)畫√。
6.如行數(shù)和頁數(shù)不夠,可另加行/頁(附行/頁應按照文書所列項目要求制作)。
7.“特殊建設工程情形”對應勾選《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
中第十四條各款規(guī)定的特殊建設工程,如符合多個情形可多選。
8.如需進行特殊消防設計專家評審,請?zhí)峁┮韵虏牧希禾厥庀涝O計文件,設計
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原文及中文翻譯文本,以及有關的應用實例、
產(chǎn)品說明等資料。
9.需提供的“許可文件”“批準文件”可為復印件,加蓋公章,申請人應注明原
件存放處和日期并簽名確認。
10.建設單位如在施工過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設施檢測,或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
防查驗時自行完成消防設施性能、系統(tǒng)功能聯(lián)調(diào)聯(lián)試,《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
表》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中“技術服務機構”一欄可由建設單位填寫。
11.《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申請表》中“工程簡要說明”一欄所填內(nèi)容可
包括:(1)逐一填寫各層使用功能, 建筑的防火設計類別;(2)裝修工程應注明
裝修場所的具體使用情況,是否改變所在建筑原防火設計類別的消防設計;(3)工
程消防設計文件變更的,應注明具體情況;(4)城市隧道工程應注明隧道工程類型
(如山體隧道、河底隧道等);(5)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以外的其
他類建設工程,應注明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相關工程審批情況;(6)如該建設工程進行
特殊消防設計,應注明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名稱及中文翻譯文
本的名錄;(7)建設工程涉及儲罐、堆場的,詳細闡述儲罐的設置位置、總容量、
11
設置形式、儲存形式和儲存物質(zhì)名稱,堆場的儲量和儲存物質(zhì)名稱等;(8)其他相關
情況。
12.《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請表》中“備注”一欄所填內(nèi)容可包括:(1)工
程是否跨行政區(qū)域等相關情況;(2)建設工程涉及儲罐、堆場的,詳細闡述儲罐的
設置位置、總容量、設置形式、儲存形式和儲存物質(zhì)名稱,堆場的儲量和儲存物質(zhì)名
稱等;(3)如本次屬于再次申請驗收,以前的驗收的具體問題和整改情況;(4)其
他相關情況。
13.《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中“備注”一欄所填內(nèi)容可包括:(1)建設工
程涉及儲罐、堆場的,詳細闡述儲罐的設置位置、總容量、設置形式、儲存形式和儲
存物質(zhì)名稱,堆場的儲量和儲存物質(zhì)名稱等;(2)其他相關情況。
14.《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申請表》中“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一欄
所填內(nèi)容可包括:(1)消防設計文件如有變更的,應注明變更情況;(2)應注明整
改后消防設施性能、系統(tǒng)功能聯(lián)調(diào)聯(lián)試等檢測合格情況;(3)其他相關情況。
15.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聯(lián)合審查的,審查意見一并出具。實行規(guī)劃、土地、消
防、人防、檔案等事項聯(lián)合驗收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
門統(tǒng)一出具。
16.公眾聚集場所,是指賓館、飯店、商場、集貿(mào)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
頭候船廳、民用機場航站樓、體育場館、會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y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
舍,養(yǎng)老院,福利院,托兒所,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
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chǎn)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等。
甲、乙、丙類廠房及倉庫按《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中
3.1.1 及 3.1.3 條區(qū)分。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