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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1、價格變動恕不通知,以現(xiàn)場公示為準;電費價格為綜合接駁費。
2、7 月 25 日之后不接受任何報館手續(xù)申請,因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如特殊情況 7 月 25 日后申請,請現(xiàn)場辦理,
報館費用雙倍收取。
3、開展期間每個特裝展位必須配備滅火器(50 ㎡/4 具,每增加 50 ㎡增加 2 具,不足 50 ㎡按 50 ㎡計),各特裝展位搭建
商需在開始搭建施工之前到 7 號館主場服務處簽字領取滅火器;8 月 20 日撤展結束 16:00 之 前在主場服務處簽字歸還滅火
器. 4、特裝展位搭建管理費以展位凈面積為準。施工保證金含滅火器押金;丟失、損壞、未領取或未還(以簽字為證)按 100
元/具從滅火器押金中扣除。
5、施工人員必須佩帶施工證入場,一人一證,主場服務安全巡視員及安保人員有權隨時對證件進行檢查。
6、車輛進入會展中心卸貨區(qū),需到貨車停車場指定地點辦理“貨運車輛臨時進出館”通行證。
7、憑“審核意見書”“特裝展位施工保證金及施工證繳費憑證”領取施工證。
8、施工證保證金由施工方繳納,展商不得代付。若無現(xiàn)場違規(guī)和處罰,施工押金將于展會結束 20 個工作日內退還。
9、參展商須在展會召開前及時向主場運營服務商申報動力電用量,對展品用電量必須如實申報,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
由參展商承擔。
10、提前用電安裝接駁費;費用為 200 元/處/展位,此項特裝展臺提前進館必填項目。
11、非標準施工用電接駁服務,每處每天按展期用電接駁標準 40%收取,不足一天按一天計算;展期一般不超過 3 天,超長
展期用電接駁服務將按增加日期同比加收費用;二次接駁,加收 200 元/處接駁費;展覽期間 24 小時用電,在展期接駁標準
上加收 60%費用。
搭建單位名稱(蓋章):
現(xiàn)場負責人:
聯(lián)系方式:
押
金
2 清潔押金
301-500 ㎡ 10000 元
500 ㎡以上 酌情增加
3 施工保證金
≤100 ㎡ 5000 元
101-300 ㎡ 10000 元
301-500 ㎡ 15000 元
500 ㎡以上 40000 元
加
班
編
號 加班時段 16:30 前申報 16:30 后申報
1 17:00-22:00 5 元/小時.每平米 10 元/小時.每平米
2 22:00-次日 7:00 10 元/小時.每平米 15 元/小時.每平米
備注:加班僅限 8 月 17 日晚 18:00-次日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