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所購買的拍賣標的。若買受人未能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領取拍賣標的,則
逾期后對該拍賣標的的相關保管、搬運、保險等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且買受人
應對其所購拍賣標的承擔全部責任。即使該拍賣標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
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任何原因所致的該拍賣標的的毀損、
滅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買受人欠付本公司其他款項,買受人付清前述欠付款
項前不得領取任何拍賣標的。
第五十二條 包裝及搬運
本公司工作人員應買受人要求代為包裝及處理購買的拍賣標的,僅視為本公司對
買受人提供的協助,本公司可酌情決定是否提供此項協助,若因此發(fā)生任何損失
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
囊匣、底墊、支架、裝裱、插冊、軸頭或類似附屬物的損壞不承擔責任。此外,
對于本公司向買受人推薦的包裝公司及裝運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錯誤、遺漏、損壞
或滅失,本公司亦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三條 拍賣標的出境和入境
53.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他法律規(guī)定,限制帶出中華人民
共和國國境的拍賣標的,本公司將在拍賣標的圖錄或拍賣會現場予以說明;允許
帶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的拍賣標的,買受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guī)定自
行辦理出境手續(xù)。
53.2 處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下或處于保稅區(qū)的拍賣標的,拍賣成交后,
買受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guī)定自行辦理入境手續(xù),并自行承擔相應稅費。
第五十四條 未付款之補救方法
本公司沒有調查競買人、買受人付款能力的義務。若買受人未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按
期足額付款,本公司有權采取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54.1拍賣成交后,若買受人未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時間繳付購買價款,競買保證金(定
金)不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買受人以同一競買號牌
同時購得多件拍賣標的的,拍賣成交后,若買受人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支付任一拍賣
標的購買價款,應視為買受人已構成實質性違約,則全部競買保證金(定金)不
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本公司可以選擇將上述不予退
還的競買保證金(定金)優(yōu)先用于賠償本公司的傭金收入及各項費用損失,剩余
部分留存本公司處用于對委托人的損失進行賠償,也可以選擇將競買保證金(定
金)優(yōu)先用于賠償委托人的損失;有多個委托人受到損失的,由本公司決定剩余
保證金(定金)的分配方式;
54.2 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如買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本公
司有權(但并非義務)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向買受人催要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購買
價款;
54.3 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如買受人仍未足額支付購買價款,本公司則有
權自拍賣成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買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萬分之三收取利
息,直至買受人付清全部款項之日止,買受人與本公司另有協議者除外;除委托
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外,本公司有權保留該利息;
54.4 對買受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本公司因其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買
受人遲付或拒付款項造成的利息損失、因訴訟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
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及其他相關費用;
54.5 將買受人在本公司拍賣的該件或任何其他拍賣標的,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
公司占有該買受人的任何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作為質押擔保。質押期間發(fā)生的一
切費用及 / 或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若買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時間內履行其
全部相關義務,則本公司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處分質押
財產。處分質押財產所得不足抵償買受人應付本公司全部款項的,本公司有權另
行追索;
54.6 在拍賣成交日起六十日內,如買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的,
本公司則自拍賣成交日后第六十一日起有權視具體情況撤銷或同意委托人撤銷在
同一或任何其他拍賣中向同一買受人售出的該件或任何其他拍賣標的的交易,并
保留追索因撤銷該筆或任何其他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損失的權利;
54.7 經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再行拍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
該拍賣標的。原買受人除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買受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
及各項費用并承擔再次拍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該拍賣標的所有費用外,若再行拍
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該拍賣標的所得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
足差額;
54.8 將本公司、本公司在任何其他交易中欠付買受人的款項抵銷買受人欠付本
公司購得拍賣標的的任何款項;將買受人支付的任何款項用于清償買受人欠付本
公司的任何款項,而不論買受人是否指示用以清償該筆款項。
第五十五條 延期領取拍賣標的之補救方法
若買受人未能按照本規(guī)則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時間領取其購得的拍賣標的,則本公
司有權采取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55.1 將該拍賣標的儲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
限于自拍賣成交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規(guī)則第二條第(十五)款的規(guī)定計收保
管費等)及 / 或風險均由買受人承擔。在買受人如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后,方
可領取拍賣標的,買受人自行承擔包裝及搬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等各項費用;
55.2 買受人應對其超過本規(guī)則規(guī)定期限未能領取相關拍賣標的而在該期限屆滿
后所發(fā)生之一切風險及費用自行承擔責任。如買受人自成交日起的六十日內仍未
領取拍賣標的的,則本公司有權以公開拍賣或其他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及條件
出售該拍賣標的,處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產生之全部損失、費用(包裝及搬
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保管費、公證費等)后,若有余款,則由買受人自行取
回,該余款不計利息。
第四章 其他
第五十六條 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
56.1 政府有關部門對拍賣標的行使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時,按國家法律及政府有關
決定執(zhí)行,相關各方應予接受并給予必要的配合。
56.2 對于文物行政部門向本公司發(fā)出的關于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的相關文件,不構
成對于拍賣標的的任何真?zhèn)?、品質及價值的擔保或鑒定意見。
第五十七條 保密責任及資料采集
57.1 本公司有義務為委托人、競買人及買受人保守秘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及本規(guī)則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在委托人或競買人或買受人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下,
本公司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向委托人或買受人披露另一方的身份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姓名 / 名稱、住所、身份信息),使受到損害的一方得以通過法律訴
訟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獲得損害賠償;本公司有權將違約人的身份信息公開或報送
行業(yè)組織、征信機構。
57.2 本公司可能對任何拍賣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及記錄,并需要向競買人收集
個人資料或向第三方收集有關競買人的資料 ( 例如向銀行索取信用審核 )。這些
資料會由本公司處理并且保密,有關資料僅有可能根據本規(guī)則的目的提供給本公
司以協助本公司為競買人提供完善的服務、進行客戶分析,或以便提供符合競買
人要求的服務。為了競買人的權益,本公司亦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例
如運輸公司或倉儲公司 ) 提供競買人的部分個人資料。競買人參加本公司的拍賣,
即表示競買人同意上文所述。
第五十八條 鑒定權
本公司認為需要時,可以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鑒定結論與委托拍賣合同載明的
拍賣標的的狀況不符的,本公司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委托拍賣合同。
第五十九條 著作權
委托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本公司對其委托本公司拍賣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圖示、
圖錄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傳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圖示、圖錄或
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傳品的著作權,有權對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六十條 拍賣無效之賠償責任
因相關人原因導致拍賣交易無效的,則相關人應承擔賠償責任,以彌補本公司的
全部損失。賠償標準以該拍賣交易有效時本公司可得利益及為追索該利益損失而
支付的全部費用為準。
第六十一條 通知
競買人及委托人均應將其固定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以競買登記文件、委托
拍賣合同或其他本公司認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變,應立即書面告知本公
司。本規(guī)則中所提及之通知以及任何與本公司拍賣業(yè)務相關的通知,指以信函、
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信息等形式發(fā)出的書面通知。如以郵遞方式發(fā)出,一
旦本公司將通知交付郵遞單位,則視為本公司已發(fā)出該通知,同時應視為收件人
已按正常郵遞程序收到該通知。如以其他書面方式發(fā)出,則發(fā)送當日為收件人收
到該通知日期。
第六十二條 可分割性
如本規(guī)則之任何條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權機構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
制執(zhí)行,本規(guī)則其他條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關各方應當遵守、執(zhí)行。
第六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依照本規(guī)則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相關各方均
應向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該等爭議的準據法應為中華人民共和
國法律。
第六十四條 規(guī)則版權所有
本規(guī)則由本公司依法制訂和修改,相應版權歸本公司所有。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
許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利用本規(guī)則獲取商業(yè)利益,亦不得對本規(guī)
則之任何部分進行復制、傳送或儲存于可檢索系統中。
第六十五條 單數詞語與復數詞語
在本規(guī)則條款中,根據上下文義,“以內”包含本數,“以外”不包含本數,“以
上”“以下”包含本數,單數詞語亦包括復數詞語,反之亦然。
第六十六條 修改權
本規(guī)則的修改權屬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對本規(guī)則依法進行修
改,并且本規(guī)則自修改之日起自動適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規(guī)則如有修改,本公司
將及時依法以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公示,請相關各方自行注意,本公司有權不
予另行單獨通知。
第六十七條 文本適用
除非經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規(guī)則第六條中所述之委托拍賣合同及第二十五條中所
述之撤銷交易通知等相關文本均適用本公司制定的文本。本公司制定的該等相關
文本的內容與本規(guī)則共同構成一個不可分割之組成整體。
第六十八條 施行時間
本規(guī)則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起施行。現行有效的本規(guī)則適用于本公司舉辦的全
部拍賣活動。
第六十九條 解釋權
本公司負責解釋本規(guī)則,本規(guī)則的解釋權歸屬于本公司。本規(guī)則正文中文字加黑
的內容為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及相關受本規(guī)則約束的主體需要特別注意、充
分理解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