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AV88|国产乱妇无码在线观看|国产影院精品在线观看十分钟福利|免费看橹橹网站

東瀛汲古

發(fā)布時間:2023-3-05 | 雜志分類:其他
免費制作
更多內容

東瀛汲古

第一章 總則第 1 條 規(guī)則制定本規(guī)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有關法律參照國際通行慣例制定和公示。第 2 條 名詞解釋在本規(guī)則各條款內,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及釋義:(1)“本公司”指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2)“本公司住所地”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qū)華夏古玩城 C033 以及今后可能變更的工商信息注冊地址;(3)“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賣本規(guī)則規(guī)定范圍內拍賣標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除非另有說明或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4)“競買人”指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在本公司登記并辦理了必要手續(x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參加競買拍賣標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條件或資格。除非另有說明或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5)“買受人”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以最高... [收起]
[展開]
東瀛汲古
粉絲: {{bookData.followerCount}}
文本內容
第51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44

清道光·青花空城計圖大花盆

D:30.5cm / H:22cm

起拍價:8,000

545

民國·粉青釉開窗詩文海棠瓶

H:26cm

無底價

546

清順治·青花云龍紋香爐

D:24.5cm

無底價

547

清道光·青花加彩喜上加喜圖碗

D:13.7cm

無底價

548

清中期·粉彩夔龍組合渣斗

H:9.8cm

無底價

549

清光緒·粉彩龍紋茶圓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D:8.8cm

無底價

544

545

547

549

546

548

第52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50

清咸豐·礬紅龍紋杯

款識:大清咸豐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來源:嘉德 56 期 3827

D:6.1cm

起拍價:30,000

551

清光緒·青花云鶴八卦茶圓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D:7cm

起拍價:8,000

552

清光緒·青花花卉鈴鐺杯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楷書款

D:5.5cm

起拍價:8,000

553

清光緒·胭脂紅龍鳳紋盤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D:14.2cm

無底價

554

清光緒·粉彩八寶紋碗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D:10.6cm

無底價

555

明嘉靖·青花花鳥碗一對

款識:富貴佳器四字款

D:12cm

起拍價:8,000

550

552

554 555

553

551

第53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56

清同治·黃釉綠龍碗一對

款識:大清同治年制六字楷書款

D:12.7cm

起拍價:30,000

557

清光緒·胭脂水茶圓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楷書款

D:9.3cm

無底價

558

清光緒·青花纏枝蓮紋盤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楷書款

D:18.2cm

無底價

559

清光緒·粉彩雙龍趕珠紋碗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楷書款

來源:保利 2022 年春 8102

D:12cm

無底價

560

清道光·青花龍紋、粉彩博古紋杯

D:8cm / D:7cm

無底價

556 557

559

560

558

第54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61

清康熙·青花人物故事馬蹄杯一對

款識:成化年制四字楷書款

D:6.8cm

無底價

562

民國·洋彩亭臺樓閣山水人物杯碟一套

款識: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尺寸不一

無底價

563

清道光·粉彩人物碗

款識:廖世綵堂雙行四字楷書款

D:12.8cm

無底價

564

清咸豐·粉彩松石綠地海八怪紋八方盤

款識:大清咸豐年制六字篆書款

D:13.7cm

無底價

565

清道光·粉彩西廂記蓋罐

款識:大清道光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H:11.8cm

無底價

566

民國·粉彩飛鳴食宿溫酒器

款識:江西瓷業(yè)公司六字楷書款

H:10cm

起拍價:8,000

561

563

565

566

564

562

第55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67

民國·粉彩嬰戲紋蓋缸

款識:居仁堂制四字篆書款

D:11.8cm / H:13.3cm

起拍價:8,000

568

清同治·粉彩九獅同堂臥足碗

款識:大清同治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來源:瀚海 60 期 3057

D:16.3cm

無底價

570

晚清·淺絳彩博古紋大盤(舒萬利)

D:29.3cm

無底價

571

清光緒·粉彩花鳥紋盤

款識:吉祥如意四字楷書款

D:25cm

起拍價:40,000

572

清咸豐·粉彩人物故事盤

D:30.3cm

起拍價:8,000

569

清道光·粉彩八駿圖水呈

款識:大清道光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H:6.7cm

起拍價:8,000

567

568

570

572

569

571

第56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73

清光緒·粉彩萬壽無疆折沿碗一對

款識:大清光緒年制六字楷書款

D:19.5cm

無底價

574

清·仿定白釉荷花洗

D:22cm

無底價

575

清乾隆·窯變釉兔型瓷塑

H:9.3cm

無底價

576

清康熙·粉彩犬擺件一對

L:15.3cm

起拍價:20,000

573

574

575 576

第57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77

清乾隆·鈞紅窯變釉青蛙鎮(zhèn)紙一對

L:8cm

起拍價:8,000

578

清乾隆·仿生犬擺件

來源:邦漢斯

L:17.5cm

無底價

579

清乾隆·鈞紅窯變釉鳳凰擺件一對

H:36.8cm

無底價

580

清中期·三陽開泰錐把瓶

H:38.5cm

無底價

577

578

579

580

第58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81

清康熙·五彩童子托蓮塑像一組

來源:巴黎佳士得 2022.6.27 Lot716 歐洲私人舊藏

H:17.5cm / H:16.5cm

無底價

582

民國·仿琺瑯彩花鳥賞瓶

款識:洪憲年制四字楷書款

H:23.3cm

無底價

583

晚清·粉彩人物故事玉壺春瓶

H:19.7cm

無底價

584

清道光·粉彩人物香筒

H:14.5cm

無底價

585

民國·粉彩仙鶴紋膽瓶

款識: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H:16.5cm

無底價

581

583

585

582

584

第59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86

晚清·淺絳彩劉海戲金蟾詩文賞瓶(王昭明)

款識:大清乾隆年制六字三行篆書款

H:30cm

無底價

587

民國·粉彩漁家樂賞瓶

H:20.3cm

無底價

588

民國·粉彩燈籠瓶

款識:洪憲年制四字楷書款

H:21cm

無底價

589

民國·粉彩刀馬人物梅瓶

款識:乾隆年制四字篆書款

H:23.3cm

無底價

590

清順治·青花云龍紋罐

H:25.5cm

起拍價:8,000

586

588

587

589

590

第60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91

明萬歷·青花龍紋出戟尊

款識:大明萬歷年制六字雙行楷書款

H:14.3cm

起拍價:20,000

592

清康熙·青花五彩仕女尊

來源:嘉德 61 期 Lot2971

H:28cm

起拍價:20,000

593

清光緒·青花四妃十六子圖觀音瓶

H:45.8cm

起拍價:8,000

594

明萬歷·青花開窗洞石花卉紋大罐

H:34.5cm

起拍價:50,000

591 592

593 594

第61頁

江浙藏家舊藏 Lot426 - Lot597

595

明崇禎·青花花卉紋大蓮子罐

H:25.5cm

起拍價:20,000

596

清康熙·青花四妃十六子罐

H:21.8cm

起拍價:80,000

597

清康熙·青花八仙祝壽紋大碗

款識:寶水鼎玉之珍堂名款

D:19.2cm

起拍價:50,000

595

597

596

第62頁

第一章 總則

第 1 條 規(guī)則制定

本規(guī)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有關法律參照國際通行慣

例制定和公示。

第 2 條 名詞解釋

在本規(guī)則各條款內,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及釋義:

(1)“本公司”指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2)“本公司住所地”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朝陽區(qū)華夏古玩城 C033 以及今后可能變更

的工商信息注冊地址;

(3)“委托人”指委托本公司拍賣本規(guī)則規(guī)定范圍內拍賣標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除非另有說明或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4)“競買人”指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在本公司登記并辦理了必要手續(xù),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參加競買拍賣標的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組織。法律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條

件或資格。除非另有說明或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

(5)“買受人”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

(6)“拍賣標的”指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委托本公司進行拍賣的物品;

(7)“拍賣日”指本公司公布的正式開始進行拍賣交易之日。若公布的開始日期與開始拍賣

活動實際日期不一致,則以拍賣活動實際開始之日為準;

(8)“拍賣成交日”指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拍賣師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

的方式確認任何拍賣標的達成交易的日期;

(9)“落槌價”指拍賣師落槌決定或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將拍賣標的售予買受人

的價格;

(10)“出售收益”指支付委托人的款項凈額,該凈額為落槌價減去按比率計算的傭金、稅費、

其他各項費用及委托人應支付本公司的所有款項后的余額;

(11)“購買價款”指買受人因購買拍賣標的而應支付的包括落槌價、全部傭金、以及應由

買受人支付的其他各項費用的總和;

(12)“各項費用”指本公司對拍賣標的進行保險、制作拍賣標的圖錄及其他形式的宣傳品、

保管、包裝、存儲、運輸、匯款等所收取的費用以及依據相關法律或本規(guī)則規(guī)定而收取的

其他費用;

(13)“保留價”指委托人提出并與本公司在委托拍賣合同中確定的或委托人授權本公司確

定的拍賣標的最低售價;

(14)“參考價”指在拍賣標的圖錄或其他介紹說明文字之后標明的拍賣標的估計售價。參

考價在拍賣日前較早時間估定,但非確定售價,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15)“保管費”指委托人、買受人按本規(guī)則規(guī)定需向本公司支付的保管費用,收費標準為

每日按保留價(無保留價的按約定保險金額)的萬分之五收??;

第 3 條 特別提示

(1)凡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委托人、競買人和買受人應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guī)則,并對

自己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行為負責。如因未仔細閱讀本規(guī)則而引發(fā)的任何損失或責任均

由行為人自行承擔。

(2)因天氣或其他原因,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將拍賣延期或取消,無需向競買人作出任

何賠償。

(3)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

買定的方式確認時,即表明該競買人成為該拍賣標的的買受人。

(4)本公司、委托人及買受人均應認可拍賣標的已出售、成交的事實,并享有法律規(guī)定

及本規(guī)則約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guī)定和本規(guī)則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均應

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 4 條 本規(guī)則適用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公司具有合法的拍賣經營主體資格。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

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凡參加本公司組織、開展的文物、藝

術品等收藏品拍賣活動的委托人、競買人、買受人和其他相關各方均視為同意且應遵守本

規(guī)則的內容。

本公司開放網絡競投系統(tǒng),任何通過網絡競投系統(tǒng)在本公司舉辦的現場拍賣活動中參加競

買的競買人,須同時遵守本規(guī)則內容及條款。

第 5 條 關于瑕疵擔保

本公司所有拍賣會均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年代、品質及價值,對拍賣標的不承擔任

何瑕疵擔保責任。所有拍賣標的均以拍賣時的狀態(tài)形態(tài)進行拍賣。

競買人應親自審看拍賣標的原物,對自己競買拍賣標的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任何競買人

在本公司組織的拍賣活動中參加競買的行為,應視為該競買人對其競買的拍賣標的的真?zhèn)巍?/p>

年代、品質及價值等情況已經進行全面的檢驗和評估,且對該拍賣標的的真?zhèn)?、年代、?/p>

質及價值等現狀感到滿意,對拍賣標的瑕疵(如有)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競買人參

加競買的行為表明其愿意承擔因此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并已放棄對該拍賣標的的真?zhèn)巍?/p>

年代、品質或價值提出異議的權利。

第二章 關于委托人的規(guī)定

第 6 條 委托程序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若為自然人的,應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

國政府認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并與本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若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的,應持有效注冊登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托證明文件,并與本

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

本規(guī)則的相關內容,是本公司與委托人之間權利義務的重要約定,構成本公司與委托人之

間所簽訂的委托拍賣合同之重要組成部分,委托拍賣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本規(guī)則執(zhí)行。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其物品時,即自動授權本公司對該物品自行進行展覽、展示、制作

照片、圖示、圖錄、音頻、視頻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宣傳品。

第 7 條 委托人之代理人

委托人之代理人委托本公司拍賣物品的,應向本公司出具相關委托證明文件、提供委托人

及代理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并與本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委托人及代理人若為自然人的,

應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可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若為法人或者其

他組織的,應持有效注冊登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委托證明文件。

本公司有權對上述委托事項以本公司認為合理的方式進行核查。本公司對上述文件所作的

核查或采取的任何其他作為或不作為均不會減輕、免除或影響委托人應承擔的責任或義務。

第 8 條 委托人之保證

委托人就其委托本公司拍賣的拍賣標的不可撤銷地向本公司及買受人保證如下:

(1) 其對該拍賣標的擁有完整的所有權或享有處分權,對該拍賣標的的拍賣、展覽、復制、

信息網絡傳播、音視頻宣傳等不會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權、著

作權、隱私權、名譽權、繼承權等),亦不違反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

(2) 其已盡其所知,就該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向本公司進行了全面、詳盡的披露和說明,

不存在任何隱瞞或虛構之處;

(3) 如果其違反上述保證,造成拍賣標的的實際所有權人或聲稱擁有權利的任何第三人提

出索賠或訴訟,致使本公司或買受人蒙受損失時,則委托人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包括但

不限于賠償本公司或買受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損失,并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

(4)拍賣標的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如果有證據顯示拍賣標的與委托人描述不符,則本公司

及保險人承擔的賠付金額將不會超過保險人所認定的拍賣標的受損前的實際市價,且委托

人應賠償因其描述不符而給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 9 條 保留價

除本公司標明或說明無保留價者外,拍賣標的均設有保留價。保留價由本公司與委托人協

商后確定,或由委托人授權本公司確定。保留價數目一經雙方確定,其更改須事先征得對

方書面同意。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對某一拍賣標的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中未達保留

價不成交而承擔任何責任。

第 10 條 拍賣前本公司之決定權

本公司對下列事宜擁有完全的決定權:

(1) 重新擬定委托拍賣合同項下拍賣標的名稱等信息說明(包括標注款、傳等提示),通

過拍賣標的圖錄及 / 或新聞媒體及 / 或其他載體對任何拍賣標的作任何內容說明及 / 或評

價;

(2) 是否應征詢任何專家意見;

(3) 拍賣標的在圖錄中插圖的先后次序、位置、版面大小等安排以及收費標準;拍賣標的

的展覽 / 展示方式;拍賣標的在展覽 / 展示過程中的各項安排及所應支付費用的標準;

(4) 除非本公司與委托人另有約定,本公司對某拍賣標的是否適合由本公司拍賣(即最終

是否上拍),以及拍賣地點、拍賣場次、拍賣日期、拍賣條件及拍賣方式等事宜擁有完全

的決定權 ;

(5)本公司可根據不同拍賣條件及拍賣方式等任何情況,在拍賣日前公布競買人辦理競買

號牌的條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競買人辦理競買號牌的資格條件。

第 11 條 未上拍拍賣標的

委托人與本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且將拍賣標的交付本公司后,若因任何原因致使本公司

認為某拍賣標的不適合由本公司拍賣的,則委托人應自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

內取回該拍賣標的,委托人自行負擔包裝及搬運等費用,本公司與委托人之間的委托拍賣

合同自委托人領取該拍賣標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人未取回拍賣標的的,則本

公司與委托人之間的委托拍賣合同自上述期限屆滿之日即告解除。若在委托拍賣合同解除

后七日內,委托人仍未取回拍賣標的的,委托人應自委托拍賣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

本規(guī)則第 2 條第(15)款的規(guī)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費用。若在委托拍賣合同解除后九十日

內,委托人仍未取回拍賣標的的,本公司有權按本規(guī)則第 30 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 12 條 拍賣中止

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本公司有權在實際拍賣前的任何時間決定中止任何拍賣標的的拍

賣活動:

(1) 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的權屬或真實性持有異議的;

(2) 第三人對拍賣標的的權屬或真實性持有異議且能夠提供本公司認可的異議所依據的相

關證據材料,同時書面表示愿意對中止拍賣活動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及全部損失承擔全部法

律責任的;

(3) 本公司對委托人所作的說明或對本規(guī)則第八條所述委托人保證的準確性持有異議的;

(4) 有證據表明委托人已經違反或將要違反本規(guī)則的任何條款的;

(5) 拍賣標的涉及任何擁有司法強制權的機關(法院、檢察院、公安等)的司法程序(包

括但不限于調查、訴訟、保全、查封、禁令、扣押、凍結、強制執(zhí)行等);

(6) 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的。

如因上述情況導致拍賣中止,本公司有權要求委托人支付相當于該拍賣標的保留價(無保

留價的,按拍賣標的約定的保險金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用于彌補本公司因拍賣中止

而產生的實際損失和預期利益損失。

第 13 條 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

委托人在拍賣日前任何時間,向本公司發(fā)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后,可撤回其拍賣標的。但

撤回拍賣標的時,委托人應向本公司支付相當于該拍賣標的保留價(無保留價的,按拍賣

標的約定的保險金額)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彌補本公司損失的,委托人還應

賠償因其撤回拍賣標的的行為給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在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回該拍賣標的。若在

該期限內未取回拍賣標的的,委托人應自該期限屆滿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規(guī)則第 2 條第(15)

款的規(guī)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費用。若在該期限屆滿后的九十日內,委托人仍未取回拍賣標

的的,本公司有權按本規(guī)則第 30 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因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而引起的任何爭議或索賠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擔,與本公司無關。

第 14 條 自動受保

除委托人另有書面指示外,在委托人與本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且將拍賣標的交付本公司

之時起,所有拍賣標的將自動受保于本公司投保的保險,保險金額以本公司與委托人在委

托拍賣合同中確定的保留價為準(無保留價的,以拍賣標的約定的保險金額為準;調整拍

賣保留價的,以該拍賣標的調整后的保留價為準)。

此保險金額只適用于向保險公司投保以及在保險事故發(fā)生后向保險公司索賠,并非本公司

對該拍賣標的價值的保證或擔保,也不意味著該拍賣標的由本公司拍賣,即可售得相同于

該保險金額之款項。

第 15 條 保險費

除委托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外,委托人應按如下規(guī)則向本公司支付保險費:

(1) 拍賣標的未成交的,支付相當于保留價(無保留價的,按拍賣標的約定的保險金額;

調整拍賣保留價的,按該拍賣標的調整后的保留價)百分之一的保險費;

(2) 拍賣標的成交的,支付相當于落槌價百分之一的保險費。

第 16 條 保險期間

委托人與本公司簽署委托拍賣合同且將拍賣標的交付本公司之時起,保險期間開始計算。

如拍賣標的拍賣成交,保險期間至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屆滿為止或買受人領取所購拍賣標

拍賣規(guī)則

第63頁

的之日止(以二者中較早者為準);如拍賣標的拍賣未成交或因任何原因未上拍,則保險

期間至委托人領取拍賣標的之日止或委托人收到本公司告知其領回拍賣標的的通知之日起

三十日屆滿為止(以二者中較早者為準)。

第 17 條 委托人安排保險

如委托人以書面形式告知本公司不需投保其拍賣標的,則風險由委托人自行承擔,且委托

人應隨時承擔以下責任(除非法院或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1) 對其他任何權利人就拍賣標的的毀損、滅失向本公司提出的索賠或訴訟做出賠償;

(2) 對因任何原因造成拍賣標的損毀、滅失,而致使本公司或任何權利人所遭受的全部損

失及所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賠償責任;

(3) 將本條所述的賠償規(guī)定通知該拍賣標的的任何承保人。

第 18 條 保險免責

以下事項不屬于本公司及保險賠償范圍:

(1)因任何修理、修復、潤飾或類似工作過程;因自然磨損、變質、內在或潛在缺陷、

固有瑕疵、物質本身變化(自然變形)、自燃、自熱、氧化、銹蝕、滲漏、鼠咬、蟲蛀、

蟲咬、蟲害、霉變、真菌、腐爛、汗?jié)n、水漬、大氣 ( 氣候或氣溫 ) 變化、濕度或溫度轉變、

正常水位變化或其他漸變原因;因大氣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地

震、海嘯;火災、爆炸時拍賣標的遭受的盜竊;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敵對行為、軍事行

動、武裝沖突、恐怖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行政行為或司法行為、

核裂變、核聚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放射性污染;

(2)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圖書框架或玻璃、囊匣、底墊、支架、裝裱、插冊、軸頭或類似

附屬物的毀損、滅失;

(3)因任何情形引起的各種間接損失。

第 19 條 保險賠償

凡發(fā)生本公司為拍賣標的所購保險承保范圍內的事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保險的

法律處理。本公司在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并獲得保險賠償后,以保險賠款扣除本公司費

用(傭金除外)的余款為上限向委托人支付補償金。

第 20 條 競買禁止

委托人不得競買自己委托本公司拍賣的物品,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若違反本條規(guī)定,

委托人應自行承擔相應之法律責任,并賠償因此給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 21 條 傭金及各項費用

除委托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外,委托人同意本公司按落槌價百分之十扣除傭金并同時扣除

各項費用,且認可本公司可根據本規(guī)則第 46 條的規(guī)定向買受人按落槌價百分之十五收取

傭金及各項費用。

第 22 條 未成交手續(xù)費

如某拍賣標的的競買價低于保留價的數目而未能成交,則委托人授權本公司向其收取按保

留價百分之三計算的未拍出手續(xù)費,并同時收取其他各項費用。

第 23 條 出售收益支付

如買受人已按本規(guī)則第 47 條的規(guī)定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則本公司應自拍賣會結

束之日起三十五天后以人民幣的貨幣形式將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銀行收取之匯款費用由

委托人承擔。

第 24 條 延遲付款

如本規(guī)則第 47 條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屆滿,本公司仍未收到買受人的全部購買價款,則本公

司將在實際收到買受人支付的全部購買價款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但該時限亦應在拍賣會

結束之日起三十五天后)將出售收益支付委托人。

第 25 條 撤銷交易

拍賣成交日起九十日內,如買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則自第九十一日起,

委托人向本公司發(fā)出書面通知并經本公司同意后,委托人有權撤銷交易。委托人申請撤銷

交易的,應當將已收取的買受人支付的款項全部退回本公司。委托人以賠償損失等任何理

由拒不退回或拒不全額退回的,本公司有權拒絕委托人撤銷交易的申請。本公司將在做出

同意委托人撤銷交易的決定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買受人發(fā)出撤銷交易的通知。如委托人

將撤銷交易的通知送達本公司之時,買受人已經付清全部購買價款和 / 或已經辦理完畢提

貨手續(xù)的,委托人撤銷交易的通知視為自動廢止,相關交易應按照本規(guī)則第 24 條等規(guī)定

繼續(xù)履行,委托人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并不得就此提出任何異議。如委托人撤銷交易,則委

托人應自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回該拍賣標的,委托人自行承擔包裝及搬

運等費用。若超過該期限,委托人應自該期限屆滿后次日起每日按本規(guī)則第 2 條第(15)

款的規(guī)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費用。若在該期限屆滿后的九十日內,委托人仍未取回拍賣標

的的,本公司有權按本規(guī)則第 30 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 26 條 代為追索

如買受人未按本規(guī)則規(guī)定按期足額付款,且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向買受人追索拖欠款項,則

本公司在認為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可以采取適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協助委托人向買受人追索拖欠款項,但是委托人應向本公司墊付因追索行為可能產生的合

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本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合理費用的具

體數額,并在實際產生的追索費用數額確定后,向委托人退還其墊付的費用余額或要求委

托人補齊追索費用。

上述約定并不排除委托人親自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向買受人追索拖欠款項的權利,亦不導致

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承擔代委托人向買受人追索相應拖欠款項的義務。本公司在任何情況

下不應因買受人未能按期足額付款而向委托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 27 條 稅項

委托人應就其所得按照中國法律之規(guī)定自行履行納稅義務。如委托人所得應向中華人民共

和國政府納稅,且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相關法律之規(guī)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

則本公司將依法代扣代繳委托人應繳納之稅費,委托人應協助辦理所有手續(xù)。本公司將在

繳納稅費后將納稅憑證交付給委托人。

第 28 條本公司之最終決定權

本公司可視具體情況獨立決定下列事項:

(1) 同意購買價款以特殊付款條件支付;

(2) 搬運、儲存及投保已出售的拍賣標的;

(3) 根據本規(guī)則有關條款,解決買受人提出的索賠或委托人提出的索賠;

(4) 與買受人和解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收取買受人拖欠的款項。

第 29 條 拍賣標的未能成交

如拍賣標的未能成交,委托人應自收到本公司領取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取回該拍賣標的,

并向本公司支付未拍出手續(xù)費及其他各項費用,委托人自行負擔包裝及搬運等費用。本公

司與委托人之間的委托拍賣合同自委托人領取該拍賣標的之日解除。若在上述期限,委托

人未取走拍賣標的的,則本公司與委托人之間的委托拍賣合同自上述期限屆滿之日即告解

除,但本規(guī)則仍對本公司與委托人繼續(xù)有效。若在委托拍賣合同解除后七日內,委托人仍

未取走拍賣標的的,委托人應自委托拍賣合同解除后第八日起每日按本規(guī)則第 2 條第(15)

款的規(guī)定向本公司支付保管費用。若在委托拍賣合同解除后九十日內,委托人仍未取回拍

賣標的的,本公司有權按本規(guī)則第 30 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 30 條 延期取回拍賣標的

委托人應對其超過本規(guī)則規(guī)定期限未能取回其拍賣標的而在該期限后所發(fā)生之一切風險及

費用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拍賣標的未上拍、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拍賣標的未能成交、委

托人撤銷拍賣交易等情形導致委托人應按本規(guī)則規(guī)定取回拍賣標的,委托人卻延期未取回

的,則本公司有權在本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后,以公開拍賣或其他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

及條件出售該拍賣標的,處置所得在扣除本公司因此產生之全部損失、費用(保管費、保

險費、搬運費、公證費等)后,若有余款,則余款由委托人自行取回,該余款不計利息。

無論委托人是否延期取回拍賣標的,如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協助退回其拍賣標的,退回的風

險及費用由委托人承擔,除非特別指明并負擔保險費外,一般在運輸中不予投保。

第三章 關于競買人和買受人的規(guī)定

第 31 條 拍賣標的圖錄

在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中,為便于競買人及委托人參加拍賣活動,本公司均將制作拍賣

標的圖錄,對拍賣標的之狀況以文字及 / 或圖片進行簡要陳述。拍賣標的圖錄中的文字、

參考價、圖片音視頻以及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傳品,僅供競買人參考,并可于拍賣前

修訂,不表明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的真實性、價值、色調、質地、有無缺陷等所作的擔保。

第 32 條 圖錄之不確定性

因印刷或攝影等技術原因造成拍賣標的在圖錄及 / 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圖示、影像制品和宣

傳品中的色調、顏色、層次、形態(tài)等與原物存在誤差者,以原物為準。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任何拍賣標的用口頭或書面方式(包括證書、圖錄、狀

態(tài)說明、幻燈投影、新聞載體、網路媒體等)所作的介紹及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

成對拍賣標的的任何擔保或承諾。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無需對上述之介紹及評

價中的不準確或遺漏之處負責。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理人對拍賣標的任何說明中引述之出版著錄僅供競買人參考。

本公司不提供著錄書刊等資料之原件或復印件,并保留修訂引述說明的權利。

第 33 條 競買人之審看責任

本公司特別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年代、品質及價值,對拍賣標的不承擔瑕疵

擔保責任。競買人及 / 或其代理人有責任自行了解有關拍賣標的的實際狀況并對自己競買

某拍賣標的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本公司鄭重建議,競買人應在拍賣日前,以鑒定或其他方式親自審看擬競買拍賣標的之原

物,并自行判斷該拍賣標的的真?zhèn)?、年代、品質及價值等情況,而不應依賴本公司拍賣標

的圖錄、狀態(tài)說明以及其他形式的口頭或書面之表述做出決定。

第 34 條 競買人登記

競買人為自然人的,應在拍賣日前持有效身份證或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可的其他

有效身份證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競買人為法人或者

其他組織的,應在拍賣日前持有效的注冊登記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合法的授權

委托證明文件以及本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資料,填寫并簽署登記文件,根據本公司公布的

辦理競買號牌的條件和程序,辦理并領取競買號牌。本公司有權要求競買人提供財務狀況

證明、擔保、存款證明及 / 或要求競買人為其有意競買的拍賣標的提供其他擔保。

第 35 條 競買號牌

本公司可根據不同拍賣條件及拍賣方式等任何情況,在拍賣日前公布辦理競買號牌的條件

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競買人辦理競買號牌的資格條件。

本公司鄭重提示,競買號牌是競買人參加現場競價的唯一憑證。競買人應妥善保管,不得

將競買號牌出借他人使用。一旦丟失,應立即以本公司認可的書面方式辦理掛失手續(xù)。

無論是否接受競買人的委托,凡持競買號牌者在拍賣活動中所實施的競買行為均視為競買

號牌登記人本人所為,競買號牌登記人本人應當對持競買號牌者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除

非競買號牌登記人本人已以本公司認可的書面方式在本公司辦理了該競買號牌的掛失手

續(xù),并由拍賣師現場宣布該競買號牌作廢。

第 36 條 競買保證金

競買人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應在領取競買號牌前交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的數額由

本公司在拍賣日前公布,本公司有權減免收取保證金。若競買人購得拍賣標的,則該保證

金自動轉變?yōu)橹Ц杜馁u標的購買價款的定金;若競買人未能購得拍賣標的或部分保證金轉

變?yōu)槎ń鸷蟊WC金仍有余額,且對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無任何欠款,

則本公司將于拍賣會結束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保證金余款匯付手續(xù),競買人收到款項

的時間以銀行實際到賬時間為準。本公司有權將競買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用于清償競買人

欠付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之任何款項。當買受人以同一競買號牌同時

購得多件拍賣標的時,本公司有權決定保證金轉變?yōu)槎ń鸷蟮姆峙浞绞健?/p>

第 37 條 本公司之選擇權

本公司有權酌情拒絕任何人參加本公司舉辦的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現場,或在拍賣會現場

進行拍照、錄音、攝像等活動。

第 38 條 異常情況處理

當拍賣現場出現異常情況影響拍賣活動正常進行時,本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處

理,直至暫停拍賣活動。如拍賣現場出現任何爭議,本公司有權予以協調解決。

第 39 條 以當事人身份競買

除非某競買人在拍賣日前向本公司出具書面證明并經本公司書面認可,表明其身份是某競

買人的代理人,否則每名競買人均被視為競買人本人。

第 40 條 委托競投

競買人應親自出席拍賣會。如不能出席,可采用書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為競投。本公司有

權決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委托本公司競投之競買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遲于拍賣日前

二十四小時)辦理委托手續(xù),向本公司出具書面委托競投授權書,并應根據本規(guī)則第 36

條之規(guī)定同時繳納競買保證金。

競買人應在委托競投授權書中準確填寫即時通訊方式及工具。在本公司受托競投期間,該

即時通訊工具所傳達之競買信息(無論是否為競買人本人傳達)均視為競買人本人行為,

競買人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競買人應親自使用該即時通訊工具,一旦丟失或無法控制該

即時通訊工具,應立即以本公司認可的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并變更委托競投授權書中填寫

的即時通訊方式。競買人以書面方式確認某種即時通訊方式及工具,即應視為競買人認可

該即時通訊方式及工具的安全性、通訊內容之真實性和客觀性,不得提出異議。

委托本公司競投之競買人如需取消委托授權,應不遲于拍賣日前二十四小時書面通知本公

司。競買人委托本公司代為競投的,競買結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競買人承擔。

第 41 條 委托競投之免責

鑒于委托競投系本公司為競買人提供的代為傳遞競買信息的免費服務,本公司及其工作人

員對競投未成功或代理競投過程中出現的疏忽、過失或無法代為競投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42 條 委托在先原則

若兩個或兩個以上委托本公司競投之競買人以相同委托價對同一拍賣標的出價且最終拍賣

第64頁

標的以該價格落槌成交,則最先將委托競投授權書送達本公司者為該拍賣標的的買受人。

第 43 條 拍賣師之決定權

拍賣師對下列事項具有絕對決定權:

(1) 拒絕或接受任何出價;

(2) 如遇有出錯或爭議時,不論在某件拍賣標的拍賣之時或拍賣之后,有權決定最高應價人、

是否繼續(xù)拍賣、取消拍賣或將有爭議的拍賣標的重新拍賣;

(3) 按照其認為合適的競價階梯開始進行競投,有權提高或降低競價階梯;

(4) 就不設保留價的拍賣標的,除非已有競投,否則拍賣師有權自行酌情決定起拍價;

(5) 在拍賣現場采取其認為適當的其他行動。

第 44 條 影像顯示板及貨幣兌換顯示板

本公司為方便競買人,可能于拍賣中使用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顯示板,所示內容僅供參

考。影像投射或其他形式的顯示板所示之數額、拍賣標的編號、拍賣標的圖片或參考外匯

金額等均有可能出現誤差,本公司對因此誤差而導致的任何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45 條 拍賣成交

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時,該競買人競買成

功,即表明競買人對拍賣過程無異議且承諾對其競買行為負責,該競買人成為拍賣標的的

買受人。買受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 拍賣筆錄,若買受人未能簽署成交確認書 / 拍賣筆

錄,不影響買受人應承擔之法律責任。買受人因此未履行付款義務的,本公司有權要求買

受人賠償因此給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并有權依據本規(guī)則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買受人追究

法律責任。

競買成功后,如果買受人未親自簽署成交確認書 / 拍賣筆錄,而是由他人(包括但不限于

持競買號牌者)現場代為簽署,則無論該簽字人是否向本公司提供了買受人的授權委托書,

也無論成交確認書 / 拍賣筆錄上的簽字是否為買受人本人的名字,均視為買受人授權該等

人士代為簽署,除非買受人于拍賣現場提出異議,否則簽字人一切行為的法律后果均由買

受人承擔。

第 46 條 傭金及各項費用

競買人競買成功后,即成為該拍賣標的的買受人。買受人應支付本公司相當于落槌價百分

之十五的傭金,同時應支付各項費用,且認可本公司可根據本規(guī)則第 21 條的規(guī)定向委托

人收取傭金及各項費用。

第 47 條 付款要求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自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向本公司付清購買價款并領取拍賣標的。

若涉及包裝及搬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等各項費用,買受人需一并支付。本公司保留拒收

除買受人以外其他任何第三方付款的權利。如買受人購得多件拍賣標的而未付清全部購買

價款,且支付購買價款時并未書面指定支付某件拍賣標的購買價款,則本公司有權自行決

定其購買價款的分配方式。

第 48 條 支付幣種

所有價款應以本公司指定的貨幣支付。

第 49 條 所有權轉移

買受人全額支付購買價款后,即獲得拍賣標的的所有權。

第 50 條 風險轉移

競買成功后,拍賣標的的風險于下列任何一種情形發(fā)生后(以較早發(fā)生日期為準)即由買

受人自行承擔:

(1) 買受人領取所購拍賣標的;或

(2) 買受人向本公司支付有關拍賣標的的全部購買價款;或

(3) 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屆滿。

第 51 條 領取拍賣標的

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前往本公司住所地或本公司指定之其他地點領取所購買

的拍賣標的。若買受人未能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領取拍賣標的,則逾期后對該拍賣標

的的相關保管、搬運、保險等費用均由買受人承擔,且買受人應對其所購拍賣標的承擔全

部責任。即使該拍賣標的仍由本公司或其他代理人代為保管,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員或其代

理人對任何原因所致的該拍賣標的的毀損、滅失,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買受人欠付本公司

以及本公司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其他款項,買受人付清前述欠付款項前不得領取任何拍賣

標的。

第 52 條 包裝及搬運

本公司工作人員應買受人要求代為包裝及處理購買的拍賣標的,僅視為本公司對買受人提

供的協助,本公司可酌情決定是否提供此項協助,若因此發(fā)生任何損失均由買受人自行承

擔。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對因任何原因造成的玻璃或框架、囊匣、底墊、支架、裝裱、

插冊、軸頭或類似附屬物的損壞不承擔責任。此外,對于本公司向買受人推薦的包裝公司

及裝運公司所造成的一切錯誤、遺漏、損壞或滅失,本公司亦不承擔責任。

第 53 條 拍賣標的出境和入境

任何拍賣標的皆有可能受到拍賣地國家出口法律及其他國家進口法律限制,買受人須于競

買前自行尋求專業(yè)意見,確認拍賣標的滿足法律對進出口的要求。如將文物攜運出境,買

受人須依法自行辦理文物出境審核手續(xù)。處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下或處于保稅區(qū)的

拍賣標的,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guī)定自行辦理入境手續(xù),并自

行承擔相應稅費。買受人不得以未獲發(fā)任何許可證或相關文件作為撤銷交易或要求延遲付

款的理由。

第 54 條 未付款之補救方法

本公司沒有調查競買人、買受人付款能力的義務。若買受人未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按期足額付

款,本公司有權采取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1) 拍賣成交后,若買受人未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時間繳付購買價款,競買保證金(定金)不

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買受人以同一競買號牌同時購得多件拍

賣標的的,拍賣成交后,若買受人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支付任一拍賣標的購買價款,應視為買

受人已構成實質性違約,則全部競買保證金(定金)不予退還,同時還應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

承擔相應責任。本公司可以選擇將上述不予退還的競買保證金(定金)優(yōu)先用于賠償本公

司的傭金收入及各項費用損失,剩余部分留存本公司處用于對委托人的損失進行賠償,也

可以選擇將競買保證金(定金)優(yōu)先用于賠償委托人的損失;有多個委托人受到損失的,

由本公司決定剩余保證金(定金)的分配方式;

(2) 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如買受人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本公司有權(但

并非義務)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向買受人催要欠付的全部或部分購買價款;

(3) 在拍賣成交日起三十日內,如買受人仍未足額支付購買價款,本公司則有權自拍賣成

交日后第三十一日起就買受人未付款部分按照日息萬分之 5 收取利息,直至買受人付清全

部款項之日止,買受人與本公司另有協議者除外;除委托人與本公司另有約定外,本公司

有權保留該利息;

(4) 對買受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本公司因其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買受人遲付或

拒付款項造成的利息損失、因訴訟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

費等)及其他相關費用;

(5) 將買受人在本公司拍賣的該件或任何其他拍賣標的,以及因任何原因由本公司占有該

買受人的任何其他財產或財產權利作為質押擔保。質押期間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 / 或風險均

由買受人承擔。若買受人未能在本公司指定時間內履行其全部相關義務,則本公司有權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處分質押財產。處分質押財產所得不足抵償買受人

應付本公司全部款項的,本公司有權另行追索;

(6) 在拍賣成交日起九十日內,如買受人仍未向本公司付清全部購買價款的,本公司則自

拍賣成交日后第九十一日起有權視具體情況撤銷或同意委托人撤銷在同一或任何其他拍賣

中向同一買受人售出的該件或任何其他拍賣標的的交易,并保留追索因撤銷該筆或任何其

他交易致使本公司所蒙受全部損失的權利;

(7) 經征得委托人同意,本公司可按照本規(guī)則規(guī)定再行拍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該拍賣標的。

原買受人除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買受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及各項費用并承擔再次

拍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該拍賣標的所有費用外,若再行拍賣或以其他方式出售該拍賣標的

所得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8) 將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在任何其他交易中欠付買受人的款項抵銷買

受人欠付本公司購得拍賣標的的任何款項;將買受人支付的任何款項用于清償買受人欠付

本公司以及本公司關聯公司或分支機構的任何款項,而不論買受人是否指示用以清償該筆

款項。

第 55 條 延期領取拍賣標的之補救方法

若買受人未能按照本規(guī)則第 47 條規(guī)定的時間領取其購得的拍賣標的,則本公司有權采取

以下之一種或多種措施:

(1) 將該拍賣標的儲存在本公司或其他地方,由此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自拍賣

成交日起的第三十一日起按本規(guī)則第 2 條第(15)款的規(guī)定計收保管費等)及 / 或風險均

由買受人承擔。在買受人如數支付全部購買價款后,方可領取拍賣標的,買受人自行承擔

包裝及搬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等各項費用;

(2) 買受人應對其超過本規(guī)則規(guī)定期限未能領取相關拍賣標的而在該期限屆滿后所發(fā)生之

一切風險及費用自行承擔責任。如買受人自成交日起的九十日內仍未領取拍賣標的的,則

本公司有權以公開拍賣或其他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及條件出售該拍賣標的,處置所得在

扣除本公司因此產生之全部損失、費用(包裝及搬運費用、運輸保險費用、保管費、公證

費等)后,若有余款,則由買受人自行取回,該余款不計利息。

第四章 其他

第 56 條 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

政府有關部門對拍賣標的行使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時,按國家法律及政府有關決定執(zhí)行,相關

各方應予接受并給予必要的配合。

對于文物行政部門向本公司發(fā)出的關于國家優(yōu)先購買權的相關文件,不構成對于拍賣標的

的任何真?zhèn)巍⑵焚|及價值的擔?;蜩b定意見。

第 57 條 保密責任及資料采集

本公司有義務為委托人、競買人及買受人保守秘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本規(guī)則另有規(guī)

定的除外)。在委托人或買受人出現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本公司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

向委托人或買受人披露另一方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 名稱、住所、身份信息),

使受到損害的一方得以通過法律訴訟或者其他合法方式獲得損害賠償;本公司有權將違約

人的身份信息公開或報送行業(yè)組織、征信機構。

本公司可能對任何拍賣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及記錄,并需要向競買人收集個人資料或向第

三方收集有關競買人的資料 ( 例如向銀行索取信用審核 )。這些資料會由本公司處理并且

保密,有關資料僅有可能根據本規(guī)則的目的提供給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關聯公司或分支機

構,以協助本公司為競買人提供完善的服務、進行客戶分析,或以便提供符合競買人要求

的服務。為了競買人的權益,本公司亦可能需要向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 例如運輸公司或倉

儲公司 ) 提供競買人的部分個人資料。競買人參加本公司的拍賣,即表示競買人同意上文

所述。

第 58 條 鑒定權

本公司認為需要時,可以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鑒定結論與委托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

的狀況不符的,本公司有權變更或者解除委托拍賣合同。

第 59 條 著作權

委托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本公司對其委托本公司拍賣的任何物品制作照片、圖示、圖錄、音

視頻或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傳品,本公司依法享有上述照片、圖示、圖錄、音視頻或

其他形式的影像制品和宣傳品的著作權,有權對其依法加以使用。

第 60 條 拍賣無效之賠償責任

因相關人原因導致拍賣交易無效的,則相關人應承擔賠償責任,以彌補本公司的全部損

失。賠償標準以該拍賣交易有效時本公司可得利益及為追索該利益損失而支付的全部費用

為準。

第 61 條 通知

競買人及委托人均應將其固定有效的通訊地址和聯絡方式以競買登記文件、委托拍賣合同

或其他本公司認可的方式告知本公司,若有改變,應立即書面告知本公司。本規(guī)則中所提

及之通知以及任何與本公司拍賣業(yè)務相關的通知,指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即時通訊

信息、移動客戶端推送等形式發(fā)出的書面通知。如以郵遞方式發(fā)出,一旦本公司將通知交

付郵遞單位,則視為本公司已發(fā)出該通知,同時應視為收件人已按正常郵遞程序收到該通

知。如以其他書面方式發(fā)出,則發(fā)送當日為收件人收到該通知日期。

第 62 條 可分割性

如本規(guī)則之任何條款或部分因任何理由被有權機構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zhí)行,

本規(guī)則其他條款或部分仍然有效,相關各方應當遵守、執(zhí)行。

第 63 條爭議解決

凡因依照本規(guī)則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相關各方均應向本公

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該等爭議的準據法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 64 條 修改權

本規(guī)則的修改權屬于本公司,本公司有權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對本規(guī)則依法進行修改,并且

本規(guī)則自修改之日起自動適用修改后的版本。本規(guī)則如有修改,本公司將及時依法以本公

司認為合適的方式公示,請相關各方自行注意,本公司有權不予另行單獨通知。

第 65 條 文本適用

除非經本公司另行同意,本規(guī)則第 6 條中所述之委托拍賣合同及第 25 條中所述之撤銷交

易通知等相關文本均適用本公司制定的文本。本公司制定的該等相關文本的內容與本規(guī)則

共同構成一個不可分割之組成整體。

第 66 條 施行時間

本規(guī)則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 67 條 解釋權

本公司全權負責解釋本規(guī)則。

第65頁

第一章 總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1996 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 2004 年8月 28

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

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秩序,保護拍賣活動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拍賣企業(yè)進行的拍賣活動。

第三條 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第四條 拍賣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負責管理拍賣業(yè)的部門對全國拍賣業(y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的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拍賣業(yè)的部門對本行政區(qū)域內

的拍賣業(yè)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二章 拍賣標的

第六條 拍賣標的應當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第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

第八條 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需經審批才能轉讓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在拍賣前,應當

依法辦理審批手續(xù)。

委托拍賣的文物,在拍賣前,應當經拍賣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鑒定、許可。

第九條 國家行政機關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稅款、罰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應

當委托拍賣的,由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和設區(qū)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

拍賣人進行拍賣。拍賣由人民法院依法沒收的物品,充抵罰金、罰款的物品以及無法返還的追

回物品,適用前款規(guī)定。

第三章 拍賣當事人

第一節(jié) 拍賣人

第十條 拍賣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從事拍賣活動的企業(yè)法人。

第十一條企業(yè)取得從事拍賣業(yè)務的許可必須經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

拍賣業(yè)的部門審核批準。拍賣企業(yè)可以在設區(qū)的市設立。

第十二條 企業(yè)申請取得從事拍賣業(yè)務的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一百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從事拍賣業(yè)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拍賣業(yè)務規(guī)則;

(五)符合國務院有關拍賣業(yè)發(fā)展的規(guī)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拍賣企業(yè)經營文物拍賣的,應當有一千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注冊資本,有具有文物拍賣

專業(yè)知識的人員。

第十四條 拍賣活動應當由拍賣師主持。

第十五條 拍賣師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埔陨蠈W歷和拍賣專業(yè)知識;

(二)在拍賣企業(yè)工作兩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被開除公職或者吊銷拍賣師資格證書未滿五年的,或者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擔任

拍賣師。

第十六條 拍賣師資格考核,由拍賣行業(yè)協會統(tǒng)一組織。經考核合格的,由拍賣行業(yè)協會發(fā)給拍

賣師資格證書。

第十七條 拍賣行業(yè)協會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拍賣業(yè)的自律性組織。拍賣行業(yè)協會依

照本法并根據章程,對拍賣企業(yè)和拍賣師進行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拍賣人有權要求委托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

拍賣人應當向競買人說明拍賣標的的瑕疵。

第十九條 拍賣人對委托人交付拍賣的物品負有保管義務。

第二十條 拍賣人接受委托后,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賣人拍賣。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買受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的,拍賣人應當為其保密。

第二十二條 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競買人的身份參與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并不得委托他

人代為競買。

第二十三條 拍賣人不得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第二十四條 拍賣成交后,拍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委托人交付拍賣標的的價款,并按照約定將拍

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

第二節(jié) 委托人

第二十五條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賣人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二十六條 委托人可以自行辦理委托拍賣手續(xù),也可以由其代理人代為辦理委托拍賣手續(xù)。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

第二十八條 委托人有權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并要求拍賣人保密。

拍賣國有資產,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需要評估的,應當經依法設立的評估機構評估,

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拍賣標的的保留價。

第二十九條 委托人在拍賣開始前可以撤回拍賣標的。委托人撤回拍賣標的的,應當向拍賣人支

付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應當向拍賣人支付為拍賣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三十條 委托人不得參與競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第三十一條 按照約定由委托人移交拍賣標的的,拍賣成交后,委托人應當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

受人。

第三節(jié) 競買人

第三十二條 競買人是指參加競購拍賣標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第三十三條 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有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 競買人可以自行參加競買,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參加競買。

第三十五條 競買人有權了解拍賣標的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和查閱有關拍賣資料。

第三十六條 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

第三十七條 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

第四節(jié) 買受人

第三十八條 買受人是指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第三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

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

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

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第四十條 買受人未能按照約定取得拍賣標的的,有權要求拍賣人或者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買

受人未按照約定受領拍賣標的的,應當支付由此產生的保管費用。

第四章 拍賣程序

第一節(jié) 拍賣委托

第四十一條 委托人委托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

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

第四十二條 拍賣人應當對委托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核實。拍賣人接受委托的,應當與

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拍賣合同。

第四十三條 拍賣人認為需要對拍賣標的進行鑒定的,可以進行鑒定。

鑒定結論與委托拍賣合同載明的拍賣標的狀況不相符的,拍賣人有權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委托拍賣合同應當載明以下事項:

(一)委托人、拍賣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拍賣標的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質量;

(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價;

(四)拍賣的時間、地點;

(五)拍賣標的交付或者轉移的時間、方式;

(六)傭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七)價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節(jié) 拍賣公告與展示

第四十五條 拍賣人應當于拍賣日七日前發(fā)布拍賣公告。

第四十六條 拍賣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拍賣的時間、地點;

(二)拍賣標的;

(三)拍賣標的展示時間、地點;

(四)參與競買應當辦理的手續(xù);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七條 拍賣公告應當通過報紙或者其他新聞媒介發(fā)布。

第四十八條 拍賣人應當在拍賣前展示拍賣標的,并提供查看拍賣標的的條件及有關資料。拍賣

標的的展示時間不得少于兩日。

第三節(jié) 拍賣的實施

第四十九條 拍賣師應當于拍賣前宣布拍賣規(guī)則和注意事項。

第五十條 拍賣標的無保留價的,拍賣師應當在拍賣前予以說明。

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時,該應價不發(fā)生效力,拍賣師應當停

止拍賣標的的拍賣。

第五十一條 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

第五十二條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和拍賣人應當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五十三條 拍賣人進行拍賣時,應當制作拍賣筆錄。拍賣筆錄應當由拍賣師、記錄人簽名;拍

賣成交的,還應當由買受人簽名。

第五十四條 拍賣人應當妥善保管有關業(yè)務經營活動的完整賬簿、拍賣筆錄和其他有關資料。前

款規(guī)定的賬簿、拍賣筆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自委托拍賣合同終止之日起計算,不得

少于五年。

第五十五條 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

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手續(xù)。

第四節(jié) 傭金

第五十六條 委托人、買受人可以與拍賣人約定傭金的比例。

委托人、買受人與拍賣人對傭金比例未作約定,拍賣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買受人各

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

拍賣未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約定的費用;未作約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為拍賣

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五十七條 拍賣本法第九條規(guī)定的物品成交的,拍賣人可以向買受人收取不超過拍賣成交價百

分之五的傭金。收取傭金的比例按照同拍賣成交價成反比的原則確定。拍賣未成交的,適用本

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八條 委托人違反本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委托拍賣其沒有所有權或者依法不得處分的物品或

者財產權利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拍賣人明知委托人對拍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沒有所有權

或者依法不得處分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九條 國家機關違反本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將應當委托財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

人民政府或者設區(qū)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賣人拍賣的物品擅自處理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

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給國家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未經許可從事拍賣業(yè)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

沒收違法所得,并可以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一條 拍賣人、委托人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未說明拍賣標的的

瑕疵,給買受人造成損害的,買受人有權向拍賣人要求賠償;屬于委托人責任的,拍賣人有權

向委托人追償。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zhèn)位蛘咂焚|的,不承擔瑕

疵擔保責任。因拍賣標的存在瑕疵未聲明的,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當事人知道

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

因拍賣標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請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

品質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

第六十二條 拍賣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參與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拍賣人給予警告,可以處拍賣傭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

嚴重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guī)定,拍賣人在自己組織的拍賣活動中拍賣自己的物品或者

財產權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拍賣所得。

第六十四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委托人參與競買或者委托他人代為競買的,工商行政管

理部門可以對委托人處拍賣成交價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 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競買人之間、競買人與拍賣人之間惡意串通,給他人

造成損害的,拍賣無效,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

人處最高應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對參與惡意串通的拍賣人處最高應價百分

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第四章第四節(jié)關于傭金比例的規(guī)定收取傭金的,拍賣人應當將超收部分返

還委托人、買受人。物價管理部門可以對拍賣人處拍賣傭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六十七條 外國人、外國企業(yè)和組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委托拍賣或者參加競買的,適用本法。

第六十八條 本法自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拍賣法

第66頁

茲申請并委托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就下列編號之拍賣品按表格所列之委托價格進行競投,并承諾

接受如下條件:

一、本人承諾已仔細閱讀本圖錄中的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之拍賣規(guī)則,并同意拍賣規(guī)則中的一切

條款。

二、若競投成功,本人將按本公司刊印在圖錄上的《拍賣規(guī)則》的規(guī)定支付傭金及相關費用,并領取拍賣品。

三、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拍賣規(guī)則》的委托競投之免責條款為不可爭議之條款。本人不追究北京瓷

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競投未成功、代理過程中出現的疏忽或未能代為競投的相關責任。

四、本人須于拍賣日前12小時向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出具本委托競投授權書及有效證件,并向本公司

預付表內所列委托價30%的款項(不得低于壹萬元人民幣),如果在此標的拍賣前仍未收到相關款項,則此

委托失效。

郵寄至

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qū)華夏古玩城C033

公司電話:13671111046

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2023春季文物拍賣會

委托競投授權書

拍賣現場請致電:13671111046 15001360564

開戶名稱: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行:交通銀行北京華威路支行

賬號:110062116013002597403

圖錄號 作品 出價

(人民幣)

此表格可復印使用

拍賣時間:2023年3月18日-3月19日

請仔細核查所寫內容:

委托人姓名:

身份證/護照號碼:

地址:

傳真:

委托人簽字:

電話:

日期:

第67頁

第68頁

北京瓷愛一生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華夏古玩城C033

電話:13671111046

微信:wangyujie888

百萬用戶使用云展網進行電子書籍的制作,只要您有文檔,即可一鍵上傳,自動生成鏈接和二維碼(獨立電子書),支持分享到微信和網站!
收藏
轉發(fā)
下載
免費制作
其他案例
更多案例
免費制作
x
{{item.desc}}
下載
{{item.title}}
{{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