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傳達對象受述者:功能與類型
1971年,普林斯(GeraldPrince)首 次 提 出 受
述者(narratee)[19],在之后的十余年里,普林斯主
要從三個方面建構(gòu)這一概念,即受述者的功能、在
文本中出現(xiàn)的標識,以及以此進行的分類.概括地
說,普林斯認為,受述者作為敘述者交流的對象,發(fā)
揮著一系列作用,如聯(lián)結(jié)敘述者和真實讀者的交
流,確定敘述框架和敘述者特性,強調(diào)敘述主題,推
動敘述情節(jié)、代言敘述道德等;受述者是在文本中
被刻畫的,是 一 個 純 粹 的 文 本 建 構(gòu) (textualconG
struct)[5](P.57);按照受述者在敘述文本中出現(xiàn)的層
次和標識以及顯現(xiàn)程度,可以將其區(qū)分出三種類
型,即隱而不顯的受述者、有被提及但并不清晰可
辨 的 受 述 者,以 及 作 為 人 物 的 “受 述 者—人
物”(narratee-character)[20](PP.16~21).
也有學者從功能、分類等方面對受述者提出質(zhì)
疑和修正.在受述者的功能上,部分學者針對普林
斯羅列的一系列功能,去繁存簡,辨析出它的核心
功能,也有一并修正受述者的分類.瑞安根據(jù)敘述
者的三項潛在功能(創(chuàng)造、傳達和見證),直言受述
者之存在 只 建 立 在 作 為 敘 述 者 的 傳 達 對 象 基 礎(chǔ)
上.[3]熱奈特和費倫一致認為,受述者只是在特定
情況下才發(fā)揮聯(lián)結(jié)敘述者和真實讀者之間的交流
“驛站”(relaystation)作用.熱奈特認為,真實讀
者可能會代入故事外的受述者(extradiegeticnarG
ratee),而 不 可 能 代 入 故 事 內(nèi) 的 受 述 者 (intradieG
geticnarratee),因為后者明確是故事中的某個人
物,前者的相關(guān)信息模糊,相比之下,真實讀者自然
更容易代入前者.[21](P.131)費倫以第二人稱“你”的
敘述為例,認為當敘述文本中受述者信息明確為一
個具體的人物時,真實讀者和受述者之間的距離就
會被拉大,受述者聯(lián)結(jié)敘述者和真實讀者的功能也
就會被削弱.[22]
筆者認同上述三位學者的論述,尤其是受述者
主要是為敘述者傳達功能服務(wù).不過,既然受述者
的核心功能是作為敘述者傳達對象,對受述者的討
論,從敘述者角度出發(fā)或更能切中要害,如熱奈特、
費倫從真實讀者的角度討論受述者,可能會模糊受
述者這一焦點.那么,有關(guān)受述者的核心問題就浮
現(xiàn)出來,即受述者到底該如何服務(wù)于敘述者的傳
達,或者說,敘述者將敘述文本傳達給受述者的方
式有哪些? “框架—人格”敘述者以四種不同程度
的人格化方式來傳達敘述文本,同理,向受述者傳
達也是基于這四種人格化方式.在此基礎(chǔ)上,傳達
方式 可 以 分 為 兩 類,即 “我 讓 你 看”和 “我 對 你
說”———“我”指的是敘述者,“你”指的是受述者.
在“我讓你看”的傳達方式中,敘述者只是喚起受述
者的注意,提請受述者觀察,此時,受述者可以稱為
“作為觀察者的受述者”.
受述者觀察的內(nèi)容自然是敘述者框架生成的
情節(jié),至于受述者如何反應(yīng),敘述者不顯示關(guān)心(即
在敘述文本中看不到敘述者的人格化顯現(xiàn)、進行的
干預(yù)和指點).在這一傳達方式中,敘述者和受述
者的人格化都不明顯.比如,在小說?殺人者?中,
敘述者只是按照小說的規(guī)則、程式和語言媒介來選
擇和組織人物對話與行動,敘述者并不顯現(xiàn)出明顯
的講述意識,也不進行指點和評價等,敘述者幾乎
沒有人格化.因此,受述者只能自行觀察人物的言
行.如果觀察中受述者有反應(yīng),比如對拳擊手面臨
追殺而無動于衷感到費解等,這也是受述者對人物
言行的反應(yīng),而非敘述者引導(dǎo)出來的.不過,如果
是給出這樣的反應(yīng),那就已經(jīng)是真實讀者的問題
了,這也就脫離了作為敘述者預(yù)設(shè)的、文本內(nèi)刻畫
的交流對象的受述者了.在戲劇或電影中,當敘述
者以最小的人格化方式呈現(xiàn)敘述文本時,人物和事
件在舞臺上、屏幕里幾乎自行發(fā)生,此時受述者被
假定在臺下、屏幕后觀看,受述者同樣是作為觀察
者的角色,其具體反應(yīng)不被敘述者所關(guān)注,更不會
呈現(xiàn)在敘述文本內(nèi).
在“我對你說”的傳達方式中,敘述者要引導(dǎo)受
述者的反應(yīng)(盡管是敘述者假想的),此種傳達方式
下的受述者可以稱為“作為對話者的受述者”.如
在前文提到的擬話本小說中,常見的敘述者“我”喊
受述者“看官”或者“你”,引起受述者注意并發(fā)問,
比如“你道這事奇不奇”,這是要引導(dǎo)受述者給出肯
定的回答.更為極端的是,敘述者“我”甚至會糾
正、反駁受述者的“反應(yīng)”,比如在小說?卡拉馬佐夫
兄弟?中,敘述者“我”對受述者(讀者)說,“只是我
還想請求讀者不要過分急于嗤笑我的年輕主人公
那顆純潔的心”[23](P.399).敘述者“我”假想了受述
者的看法,并與之展開對話、爭論,這種引導(dǎo)受述者
作出反應(yīng)的做法有效地傳達了敘述者自身的看法、
觀點和態(tài)度,無論是敘述者還是受述者,人格化都
非常明顯.
綜上,“框架—人格”敘述者觀認為,受述者是
為敘述者傳達功能而服務(wù)的,從屬于敘述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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